藥物劑型 :透明淡黃色外用藥液及具有獨特氣味。
主要治療:
-股癬
-腳癬
-香港腳
-腳癬
用法
只供外用,清潔及抹乾患處後,用充足份量噴濕患處及週邊位置。
用法:用量和用藥頻率
外用:維持一星期療程,每天噴1次
使用後若無明顯康復情況,需重新斷症評估。
藥物警示
1. 禁忌
a)對本藥成份Terbinafine及輔料過敏者不宜。
b)孕婦或即將懷孕及授乳婦女不宜。
C小孩及嬰兒不宜。
2. 副作用:
偶爾在使用位置發現皮膚發紅、痕癢、接觸性皮炎、皮膚刺痛、灼
熱感、風疹及皮膚剝落等現象。若有上述症狀,應停止療程。
3. 一般警示:
a) 若使用本藥後發現持續性嚴重過敏,須停用及請示醫生或藥劑師、
b) 未經醫生指示,勿用膠布封蓋患處,
C療程完成後若未發現康復,需進行化驗分析,來確定灰甲的診斷然後應進行另一個抗真菌療程。
d)本藥所含的酒精成份(乙醇)或會引發局部過敏反應。
e)本藥用於未感染的皮膚很少吸收,整體效果並不預期。但用於大範圍受感染部位,可能產生整體效果。因此,應慎用此藥。
4. 孕婦及授乳婦女用藥
a)動物測試顯示本藥沒有引發損壞生殖機能或損害胎兒副作用。因對孕婦安全性仍末確立,故使用時需衡量利弊關係
b)本藥可分泌在母乳中,授乳時需停用本藥。
5. 兒科用藥
因兒童使用藥物安全性仍末確立,故不宜使用。
6. 服用過量
若不慎吞服,需進行適當治療包括:腸胃灌洗。
7. 注意事項
a)本藥只供外用。
b)避免接觸眼睛,若不慎進人眼睛,用大量清水澈底沖洗。
不宜使用近在陰每、口唇、體甲及頭皮。不宜使用在傷口處,以免引發過敏。
8. 存放
存放在攝氏25度下,避免兒童誤取。
包裝:每瓶30毫升。
藥物壽命:3年